各相关学院:
根据吉林省总工会通知,2021年度 “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评选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吉林省内高校就读的全省各级工会建档困难职工子女均可参与评选,包括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以上均不含应届毕业生),详见《长春理工大学“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名单 》(附件1)。
二、奖励金额
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标准为每人3000元。
三、评选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道德品质端正;
(三)学习勤奋刻苦,目的明确,成绩优良;
(四)参评学年必修课综合成绩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五)参评学年未受过学校违纪处分;
(六)符合所在学院评优的相关标准。
四、评审程序
(一)各学院根据评选标准对参评学生在校表现进行评定,确定推荐奖励人员名单,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长春理工大学“吉工·励志”奖学金登记表》《2020-2021学年“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各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核。
(二)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各学院初审合格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全校推荐人员名单报省总工会审核。
(三)省总工会对推荐奖励人员名单进行终审并确定最终奖励名单,印发《颁发“吉工·励志”奖学金决定》,建档工会职工服务中心直接将奖学金汇入获奖学生家长银行卡。
五、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对省总工会这项民生工程、希望工程高度重视,按照相关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工作,确保评选活动公平、公开、公正。评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10月19日。
联系人:滕玲 电话:85582650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14日
附件:
1.长春理工大学“吉工·励志”奖学金评选名单
2.长春理工大学“吉工·励志”奖学金登记表
3.2020-2021学年“吉工·励志”奖学金推荐学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