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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长春理工大学关于开展2021级新生心理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7

各学院:

为了切实做好2021级新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提升心理健康教育和相关服务的针对性,学生工作部(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在全校新生中开展心理普查、建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评时间及对象

时间:2021年10月192021年1022

对象:全校2021级本科生、研究生(包括二学位学生)

、测评流程

(一)准备阶段

在本次测评中,学生的登录账号和密码会通过“长春理工大学信息化中心”公众号发送,2021级学生请于10月19日前领取、激活“微信校园卡”,否则无法接收测评密码,不能完成测评。(微信校园卡领取激活方式见附件1)

(二)测评阶段

本次心理测评使用两个系统,分别是中国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系统和心海系统。两个系统均可通过电脑和手机客户端进行测试(测评具体流程见附件2

三、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前期准备充分。请各学院安排专门教师负责此项工作,在准备阶段通知、督促2021级学生于10月19日前领取、激活微信校园卡,确保测评阶段的顺利进行。

2.培训到位,严守保密原则。心理测评工作需要高度的保密性,各学院在心理普查之前应当对参与此项工作的教师和朋辈辅导员(例如班级心理委员)开展培训,如在工作过程中知悉学生个人信息,应当严守保密原则,最大限度保护学生隐私。


附件:2021级新生微信校园卡领取说明和心理普查测评流程



学生工作部(处)

202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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