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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工要闻

我校学工系统全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发布日期:2024-04-25

为贯彻落实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教育引导广大学工教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省委统一部署及学校安排,现在学工系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

本次学习教育从2024年4月开始,至7月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学习实施、总结评估三个阶段进行,以实现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长春理工大学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长春理工大学学工系统党纪学习教育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研究谋划,精心组织实施,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在学工系统良好开局,并有序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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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作为学习重点,结合辅导员工作的主要职责,充分开展自查自纠。通过自我检视与辅导员互查方式,审视自身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是否能够有效传达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学生管理服务工作中,是否能充分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困难,及时提供帮助和支持,在评奖评优、发展党员工作中是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评审资料是否详实完备;在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中,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学生的心理问题,是否提供了足够的心理健康教育资源和支持,帮助学生建立健康的心态;在学生学业指导和职业规划服务中,是否能够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标和职业方向,根据学生的特点和需求,提供个性化的指导和建议;在工作态度与责任心方面,审视自身是否保持积极的工作态度,是否对待学生工作充满热情和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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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查自纠过程中,全体学工教师坚持边学边查边改,以问题为导向,对照党章党规党纪的具体要求以及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自我检视、自我剖析、自我纠正,充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于在此次自查自纠中发现的不足之处,对照《条例》积极进行整改落实,不断提升学生教育管理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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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有利于深化广大学工教师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理解与运用,推动以学促用、学用贯通,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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